工会维权工作之厂务公开
厂务公开就是企事业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把关系到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问题,以及与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通过适当形式让广大职工知道,并且吸收广大职工参与决策、管理和监督的一种民主管理制度。这里说的“厂”,泛指包括工业、交通、建筑、金融、财贸等各行各业各种类型和形式的公司、工厂在内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也称为校(院、所、馆、团)务公开。
一、公开内容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02年6月3日下发的《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中办发[2002]13号),明确规定厂务公开的内容有以下四项:
1.企业重大决策问题。主要包括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投资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企业改革、改制方案,兼并、破产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裁员、分流、安置方案等重大事项。
2.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要问题。主要包括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完成情况,财务预决算、企业担保、大额资金使用、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供应、产品销售和盈亏情况,承包租赁合同执行情况,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落实情况、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等。
3.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职工提薪晋级、工资奖金分配、奖罚与福利、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职工招聘,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评优选先的条件、数量和结果,职工购房、售房的政策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以及企业公积金和公益金的使用方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职工培训计划等。
4.与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主要包括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情况,企业中层领导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和任用情况,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企业领导人员工资(年薪)、奖金、兼职、补贴、住房、用车、通讯工具使用情况,以及出国出境费用支出情况等。
二、公开形式
基本形式。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基本形式,也是厂务公开的主要载体,是厂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专用形式。包括专门用于厂务公开的厂务公开栏、厂情发布会、厂务公开网络,以及为公开某些事项而召开的各种会议等。
特有形式。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参加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工会参加党委和经理办公会制度,以及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等,既是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重要制度,也是职工间接了解企业经营管理情况的有效渠道。
媒体形式。包括企业的广播、电视、厂报、墙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