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调解员,多亏有你们的帮助,我的赔偿金才这么快处理好。”近日,潘某在拿到调解协议书后,向五峰“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调解员表达谢意。
2024年8月,潘某入职湖北某公司,被派往五峰林场从事采伐工作。同年9月,他在作业时意外受伤,送医治疗后,双方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潘某遂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认为案件事实较为清楚、双方具备调解意愿,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派至五峰“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开展诉前调解。
工作室迅速指派调解员介入。调解员查阅卷宗、了解案情后发现,双方虽情绪对立,但争议焦点明确。调解中,采取“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调解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耐心倾听潘某诉求,做好情绪疏导;另一方面向公司方释明工伤赔偿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认定标准,引导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经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由公司一次性支付潘某赔偿金9万元,并当场签署调解协议书,案件在诉前阶段圆满化解。
该案是五峰总工会深化“法院+工会”诉调对接机制、构建多元化解纷格局的生动实践。通过发挥工会调解的柔性优势和法院诉讼的刚性保障,有效缩短维权周期,降低职工维权成本,真正实现职工维权“少跑腿、低成本、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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