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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出台工匠人才培育实施办法

十堰市出台工匠人才培育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6-03-13 09:41 |  来源:十堰市总工会


近日,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十堰市工匠人才培育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提出,要构建以“企业工匠为基础、县级(行业)工匠为骨干、车城工匠为中坚、荆楚工匠为领军、大国工匠为标杆”的“五级工匠”梯次培育体系,贯通“培育-评价-激励-使用-发展”全周期链条。力争到2035年,十堰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50万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达到15万人以上,培育企业工匠10000名、县级工匠500名、车城工匠150名,并推荐一批荆楚工匠和大国工匠培育对象,为十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

《办法》共九章三十条,围绕工匠人才的培育条件、培育措施、分级认定、待遇落实、作用发挥等方面作出系统部署。重点培育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和智能农机等十大千亿级产业中的优秀人才,优先培育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企业及其他重点民营企业中的优秀人才。培育对象需具备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坚守一线等基本条件,并在“引领力、成就力、创新力、专注力、传承力”等“工匠五力”方面具有较好发展潜力。

《办法》部署实施了人才需求指引、培育责任落实、匠苗精准遴选、匠星系统培育、匠技实战淬炼、匠心文化浸润、匠才多元成长、匠艺迭代创新、综合赋能提升、人人争当工匠十项重点培育行动,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培育体系,全链条赋能匠星成长。主要内容包括定期发布重点产业技能人才需求目录、强化企业及各类单位在工匠培育中的主体责任、构建早期发现与培育机制、发挥十堰市域产教联合体作用、每年举办市级重点竞赛不少于100场、将工匠精神融入城市文化血脉、推行“新八级工”制度、建设车城工匠学院等平台基地、宣传工匠精神……等等。

《办法》对“车城工匠”的认定程序进行了规范,需经过推荐申报、综合评审、公布名单、两年期培育综合评价、审核认定等严格环节。

在待遇落实上,《办法》明确了对认定后的工匠给予实实在在的奖励和礼遇,认定为“车城工匠”将获得资金奖励,并享受疗休养等待遇。更重要的是,大国工匠、荆楚工匠、车城工匠均被纳入“武当人才卡”服务范围,可享受科研、职称评审、住房、医疗、交通出行等专项服务。同时,工匠们将被纳入党委联系专家范围,优先作为“两代表一委员”、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评选的候选人,真正让工匠在政治上有荣誉、社会上受尊重、经济上得实惠。

《办法》不仅注重培育,更强调工匠人才作用的发挥。未来将组织劳模工匠宣讲团,讲好工匠故事;支持工匠“揭榜挂帅”,参与技术攻关;深化“名师带徒”活动,推动职业院校聘任劳模工匠担任兼职导师,传授技艺等,加快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办法》的出台,是十堰市贯彻落实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具体举措,也是推动产业升级、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举措。随着《办法》的深入实施,必将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为加快打造鄂西区域性中心城市、全力服务全省支点建设汇聚更加坚实的工匠人才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