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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首例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金成功到账

松滋市首例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金成功到账

发布时间:2025-03-06 15:29 |  来源:荆州市总工会


近日,松滋市首例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金顺利到账。此次受益职工来自松滋市某单位,因身体原因前往北京住院治疗,为期4天,产生医疗费用超2万元。医保报销后,仍需个人承担上千元。

值得庆幸的是,该职工所在单位参与了湖北省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依据规定,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范围内(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后,职工按照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的70%领取住院医疗互助金。

出院后,该职工第一时间向松滋市总工会咨询申领事宜。但由于其住院期间有2天仍处于互助保障期生效30日(含)观察期内,因此按照观察期后实际住院治疗天数2天计算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在提交相关资料后,2月28日,该职工成功申领到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