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的一天,钱某在刘某开办的某工厂车间工作时,因操作不慎,其左臂被机器切断,需做截肢手术。后经鉴定,钱某为五级伤残。然而,他与工厂之间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对医疗费用等问题存在较大争议。在多番协商无果后,钱某将刘某诉至仙桃法院,请求依法判决刘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共计75万余元。
“法官,我实在是没办法了呀,为了做手术,我用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还欠了几万块的外债,马上孩子又要开学了,现在真的是走投无路了。”收到起诉材料后,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了解到,钱某的家庭目前十分贫困,不仅无力承担后续医疗费用,而且其女儿小钱今年的学费也还没有着落,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等费用更是会让这个本不富裕的家雪上加霜。考虑到钱家的实际情况,在征求双方的意见后,工作人员立即启动“法院+工会”诉前联调机制。
该案件通过仙桃市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总对总”机制推送至仙桃市总工会,并安排法官助理与工会调解员一起进行调解。在法院与工会的共同努力下,钱某与刘某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刘某分4期支付医疗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第一笔赔偿款将在9月底前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