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法院、工会、仲裁开展联调联动以来,我明显感觉案子调解起来更顺手了,有专业性,有人情味,关键是快啊,职工开心我也高兴。”近日,浠水县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室调解员、退休法官王金和感慨道。
8月15日,王金和接到了仲裁院案件转接的相关资料。职工孙某于2018年就职于湖南某米业有限公司。最近由于人事变动公司要求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孙某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两年未休年假工资、经销商开发激励奖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接案后,王金和仔细翻阅案卷,迅速厘清孙某和公司之间的矛盾点,再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精准核实工作时间、加班补贴、工资结构等情况。
9月5日,经过多番调解,该公司同意向孙某给付年休假工资及经销商开发激励奖共计9000元,解除劳动关系,争议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近年来,浠水县总工会坚持以维护职工权益为核心,不断扩大“机制联创、队伍联建、争议联调、服务联动”的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四联四共”推进模式,通过完善“法院+工会”“人社+工会”“检察+工会”多部门协同处置机制,建立协调对接机制的方式,实现全流程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快速达成共识,大大降低了双方的维权成本,实现了“1+1”>2的效果。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23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