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枣阳市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对全市发出今年首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醒全市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切实做好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提示函提示,各用人单位要按照高温天气劳动保护规定,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足额发放高温津贴。落实防暑降温设备设施,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用品、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药品等。
下一步,枣阳市总工会将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园区、进驿站等活动,了解劳动用工状况,通过加强普法宣传、用工指导、安全生产检查和法律咨询服务等,不断提升企业用工规范程度,提高职工依法维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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