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实践,是激发职工主人翁意识、提升企事业单位治理效能的重要途径。近日,湖北省总工会联合省人社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工商联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探索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湖北模式,推动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部门齐抓共管、工会推动落实、多方支持参与的工作体制机制,释放广大职工创新创造潜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事业单位持续健康发展,为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凝心聚力。
《实施意见》强调,对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平台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建制任务进行精准设置;坚持守正创新,打造一批具有湖北特色的民主管理品牌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实施意见》通过健全党领导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的体制机制、扎实开展摸底排查与重点推进、健全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深化企事业单位重大事务内部公开制度、完善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立多元协商协调机制、做好总结宣传与示范推广等七个方面措施,找准服务支点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推进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扩面提质、创新发展,持续畅通和拓展职工参与企事业单位管理的渠道,助推湖北企事业单位做大做强,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总工会、人社、国资委、工商联等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定期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建立信息共享、协同联动机制,通报工作进度,协调解决问题,将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四部门系统荣誉激励与资源分配的重要依据,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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