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精神,省委政法委、省总工会联合印发通知,就全面推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发挥工会联系职工群众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劳动领域矛盾纠纷防范化解,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作出部署。
通知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完善党委领导、工会参与、部门协同、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健全劳动领域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探索建立工会在劳动领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参与基层治理的新路径。
通知强调,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与同级党委政法委建立重大信息预警机制,强化情报信息搜集报告和推送共享,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贴近职工、贴近一线的优势,提升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发现化解效能。运用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制度,结合建会入会、集体协商、民主管理、执法检查等工作,通过劳动争议多元化解、12351服务职工热线、职工信访、智慧工会、舆情监测等途径,发现问题线索,主动介入化解。党委政法委指导同级工会就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涉工普遍性问题发出公开提示函,鼓励和引导劳动者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普遍推动“工会+法院”“工会+检察”“工会+人社”等工会调解资源入驻综治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等,集中设立劳动争议咨询、协商、调解、援助等站点,实现劳动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只跑一地、只进一门”。依托“工会驿站”“司机之家”等阵地,设置普法角、工会法律服务信息“上墙”、定期值班、建立“云调解”平台等,党委政法委引导各类普法资源和法律服务入驻工会阵地,对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法律监督员等进行联合培训,提升工会依法普法、依法调解、依法维权的能力水平。
通知要求,要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坚持聚焦基层、预防在前、区域协作、多元解纷的宗旨,推动构建外部联合、内部整合的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格局,打造符合时代要求、贴近职工需求、具有工会特色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品牌,以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的成效解决职工急难愁盼问题,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权益保障部(法律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