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湖北工人文化宫2026-2027年度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秦园东路9号湖北工人文化宫
(三)项目内容
湖北工人文化宫总是人员密集型公共文体场馆,日常人流量大,大型活动频繁,消防保障要求高。本项目服务范围包含场馆内所有在用消防系统的年度维修、日常保养、故障排查、应急抢修、年度检测,以及消防档案整理、迎检配合、安全培训、大型活动消防保障等全流程服务,保障全场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系统联动正常、资料合规齐全,确保项目顺利通过消防监督检查及年度审验(详见附件1)。
二、服务要求
(一)服务标准
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等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检查、维修、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执业人员维修保养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维修保养记录。第一年四季度前应对在管项目图纸进行整理归档,提供完整的火灾报警地址编码表。详见附件1第四章、附件2至附件6。
(二)技术要求
所有维保、检测、整改工作严格遵循《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等国家现行规范标准,确保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始终处于完好有效、联动正常、合规运行状态,完全满足消防检查及审验要求(详见附件1)。
(三)服务期限
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四)安全管理要求
所有维保、维修、检测作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及消防作业规范,高空、临时用电、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严格执行八大危险作业管理规定,落实审批、监护、防护、应急措施。作业过程中杜绝违章操作,作业现场做好围挡警示、安全隔离,严防作业事故及次生安全隐患。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消防技术服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相关内容。
(二)供应商须在全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完成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备案,可公开查询,具备合法有效的消防维保服务从业资格。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且企业技术负责人由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
(五)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
(六)健全的质量管理和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
(七)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设备配备符合附表1、附表2和附表3的要求。
(八)近三年内具有至少2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文体场馆、大型公共建筑消防维保同类服务业绩,提供合同、验收证明等佐证材料。
(九)信用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及书面承诺)
(十)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消防技术服务违规处罚记录、无招投标违法违规记录。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询价响应文件要求
公司简介:包括企业规模、经营范围、相关业绩等。
资质证明: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纳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资质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服务方案:针对项目消防维保要求,出具服务方案、人员配置、应急保障方案等全部内容。
报价方案:需提报综合单价元/月/㎡,并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表(含单价、总价、报价货币),包含人工、耗材、检测、维修、应急、培训、税费、交通、器材更换辅材等所有费用。消防维护保养过程中,消防设施零配件单价在200元以内的免费更换,包括但不限于清单中的零件设备(详见附件2);维修所用零配件如由采购方提供,服务方不再另外收取费用;如服务方提供清单(附件2)外的零配件且单价超过200元,则由双方共同确认价格后实施,采购方仅支付零配件材料费用。
其他材料: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支持性文件(如过往类似项目合同、荣誉证书等)。
五、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递交要求
响应文件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二)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密封送达(信封上注明湖北工人文化宫2026-2027年度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响应文件—[供应商
名称])
邮寄地址:湖北工人文化宫(武昌区秦园东路9号)
(三)截止时间
2026年9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六、其他说明
性质说明:仅为市场调研与预算编制,不构成采购承诺。
保密条款:征集方对供应商商业、技术秘密保密。
解释权限:最终解释权归湖北省职工科技文化中心(湖北工人文化宫)所有。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工人文化宫
联系人:王立
电话:027-88738338
附件:
1.湖北工人文化宫2026-2027年度消防维保服务需求
2.消防设施零配件清单
3.消防设施设备每周、每月保养内容和要求
4.消防设施设备测试标准
5.消防设施设备保养标准
附件1
湖北工人文化宫2026-2027年度消防维保服务需求
一、服务范围
覆盖湖北工人文化宫全域所有消防系统及设施设备,包含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消防联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分隔设施、防烟分隔设施、消防通讯与广播系统、消防供配电与消防电梯等全部配套设施。
(一)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保养及测试
1.火灾报警控制设备维护、保养;
2.系统整体功能试验;
3.定期防排烟功能试验;
4.火灾报警控制柜检查;
5.消防广播及电话系统维护、保养、试验;
6.消防电源线、信号线主回路及支线维护、保养;
7.消防防火卷帘及防火门系统维护、保养、试验;
8.消防挡烟垂壁的维护、保养、试验
9.消防防排烟系统及风阀维护、保养、试验;
10.室内消防栓及气体灭火系统的相关检测及保养;
(二)火灾自动灭火系统的维护、保养及测试:
1.末端与报警阀组件测试;
2.信号蝶阀、水流指示器测试;
3.喷头与管网检查;
4.阀门与供水检查;
5.消防水炮灭火系统测试;
(三)联动系统维护、保养及测试:
1.主机相关联动测试;
2.被联动设备模块测试;
3.主机联动分机功能测试;
4.火警广播、电话系统测试;
5.消防防排烟系统联动测试;
6.消防电梯系统联动迫降测试、故障维修。
(四)对湖北工人文化宫范围内消防设施设备发生故障的维修,消防二次改造的现场巡查,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反馈,给出专业性建议,负责装修完成验收把关工作。
(五)按照消防管理规定,按时完成消防年检工作,出具专业检测报告,满足相关政府部门检查要求。
二、常规维保工作内容(月度、季度、年度)
(一)月度巡检保养
每月对全场消防设施全覆盖巡检,排查故障、清理隐患、紧固线路、测试基础功能,出具月度维保巡检报告,建立台账,对临近过期器材提前2个月书面预警。
(二)季度深度维保
每季度开展系统联动测试、设备启停测试、管网压力测试、备用电源充放电测试、信号反馈测试,对探测器、模块、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设备逐点校验,整改轻微故障。
(三)年度全面检测
每年完成一次全系统功能性检测、联动试验、安全评估,出具合规年度消防维保检测报告,整理全套消防台账资料,配合消防监督检查、年度审验。
二、专项服务内容
(一)故障应急抢修
提供7×24小时应急服务,接到故障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一般故障2小时内到场处置,重大故障立即到场连夜抢修,确保系统快速恢复正常。
(二)大型活动消防保障
针对文化宫文艺演出、展览展会、群众集会等大型活动,提前开展全面消防排查、系统调试、隐患清零,活动期间安排持证人员现场值守保障。
(三)消防培训与演练指导
每年不少于2次全员消防知识培训、器材实操培训,指导单位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提升场馆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四)台账资料规范化管理
全程完善消防设施台账、维保记录、检测记录、隐患整改记录、设备更换记录,确保资料齐全、真实可查、合规归档。
(五)隐患闭环整改
对巡检、检测、督查发现的消防隐患,建立清单、限期整改、闭环销号,重大隐患第一时间上报采购人并制定专项整改方案。
三、技术标准与合规要求
所有维保、检测、整改工作严格遵循《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等国家现行规范标准,确保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始终处于完好有效、联动正常、合规运行状态,完全满足消防检查及审验要求。
四、服务标准及内容
(一)具备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的相应资质、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本项目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活动,对维修保养质量负责。
(二)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系统安全高效运行,乙方应备足相应数量的备品备件,以满足甲方维修及时性要求。避免由于故障出现停工待料维修现象,乙方驻场项目现场必需储备合理数量的消防设备维修常用备品备件(如管件阀门、垫片、皮带、压力表、烟感、温感、电工电料耗材等)必须是原装配件,且定期进行盘点补足。乙方应具备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所需的软件、硬件、测试工具等。
(三)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等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检查、维修、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执业人员维修保养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维修保养记录。第一年四季度前应对在管项目图纸进行整理归档,提供完整的火灾报警地址编码表。
(四)乙方在每年维保期的第一个月10日前向甲方项目工程部报本项目年度消防末端设备单点测试和联动测试计划,并在每月25日前向甲方项目工程部报本项目的月度维保计划,并报甲方工程管理部备案;按照维保计划内容每周对现场进行一次周检和维保,了解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状况;每月进行一次月检和维保,并将月度消防末端设备单点测试和联动测试及检查报告报送甲方工程管理部备案;每年维保期的最后一个月对本项目维保范围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测,符合应急救援局的检测要求,并将检测报告报送甲方工程管理部备案。
(五)在维保巡查、巡检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存在问题、故障,或接到甲方通知要求维修的,能够及时修复解决;没有条件立即修复解决的,应当在24小时内组织维修,尽快排除故障。
(六)对甲方消防控制室值班或者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七)乙方应确保本项目在维保范围内的设施设备完好率100%,报警主机误报率不超过0.1%,负责本项目对消防设备检查部门的外联关系维护和沟通,确保本项目消防设施设备系统通过当地消防部门检查、年检。
(八)在维保合同有效期和维保范围内设施设备应保持100%完好率,如未达到要求扣除季度分包服务费50%。
(九)提供维保总报价的10%作为维修主材费用,每季度须提供更换费用详细清单,如年终该费用未使用完,乙方需按甲方要求采购配件移交甲方,若主材费超10%以外的费用需要报详细清单至甲方审定。
(十)维保期间因维保范围内设备维保原因导致的火灾或者水渍造成的损失由维保单位承担,因维保范围内设施设备原因导致的政府部门罚款由维保单位承担,甲方有权利根据产生的后果予以处罚。
(十一)乙方每次要求至少有2人到现场驻场,一周两次巡查;集中维修工程量较大时,乙方自行安排走修人员补充,甲方不额外支付费用)并在维保项目实行钉钉打卡签到制度(日间服务时间8:30-17:30,其余时间需满足一般故障30分钟内到场12小时内排除:如严重故障不能在12小时内解决,乙方应向甲方书面说明原因及需要的维修期限,并提供临时安全防范措施,配合甲方人员处理紧急情况),按照每月实际维保天数进行打卡签到。每次维护保养需提供保养记录和维保内容水印照片给甲方主管部门确认备案。
(十二)维保服务团队成员具备5-10年专业消防维保经验、1-2个中大型项目服务经历、具备专业消防维保资质、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证,驻场和走修维保人员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维保方向)的证件,有缴纳社保流水记录。
(十三)按甲方要求组织合格的工作人员,与甲方项目部及时开展工作沟通,遵守现场管理规定。
(十四)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参加当地质监部门的检查工。
(十五)乙方在进行以下工作前应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1.乙方在更换消防设施或零配件时;
2.乙方在进行非常规的操作时,因消防维修而需对装修或土建部分进行破坏时;
3.乙方因消防维修需断电、停电时;
4.乙方因消防维修需泄水、排水时;
5.乙方因消防维修需电梯停运时;
(十六)乙方在更换消防零配件后,若仍未解决问题,则乙方负责更换该配件所需的费用;
(十七)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消防未能通过年检,需要复检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十八)若因维保失误造成和人员伤害,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乙方维保所发生的任何第三方侵权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九)当消防设施出现严重故障不得不停用时,应会同甲方立即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报告,同时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系统的运行。
(二十)乙方在维护保养过程中,若发现项目消防系统存在不完善或安全隐患时,应主动通知甲方,并提出合理化整改建议,全力协助甲方进行整改。
(二十一)需支持24小时报修响应,支持微信或手机APP、网页、邮箱等多渠道报修,乙方需无条件配合解决非驻场时间的故障报修及应急响应。
(二十二)乙方需在30天内,接管项目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的第一个月安排人员(不少于3人)对本项目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期间排查人员在项目进行考勤打卡,并输出现场问题清单及解决办法,在排查期间乙方未查出项目消防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后期被甲方检查发现后,所产生的维修及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单位承担。
(二十三)针对红线问题考核,甲方根据红线类别及考核标准执行。
五、关于故障类别和修复、排除时间的说明
(一)消防设施设备若出现一般性故障(指现场人员无法消除的火灾误报的故障),乙方对一般性故障均承诺在通知后2小时内排除。
(二)消防设施设备若出现重大故障(指线路或回路的故障),乙方对重大故障均承诺在通知后4小时内排除。
(三)消防设施设备若出现特殊故障(指设备主机的故障),对特殊故障均承诺在通知后4小时内查出问题,并在3天内完成修复。
(四)项目消防设施设备在维保期间由乙方全部按最高标准投各方第三方责任险。
六、价款及支付
本次询价方案包括各项消防维保报价、团队服务人员数量、消防维保频次及响应时间等。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方式报价,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保养维修费、材料费、机械费、差旅费、消防年检费、管理费、各类风险、相关税费及完成本工作内容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作内容相关的其他费用。

当消防设施需进行零配件更换时,所有零配件均现场认质认价,附件2中的消防维保耗材由服务方免费提供;服务方每季度向采购方提交维保过程中的材料费用清单作为维修主材费用结算依据(详见附件3);若合同到期维修主材费未使用完,乙方按甲方要求将剩余主材费用金额采购消防主材配件移交甲方;合同期内超出维修主材费以外的费用需报详细清单至甲方审定,审定通过后方可实施相关工作,通过签订补充协议,费用据实结算;当本合同另行发生的有维修材料由甲方提供时,乙方应免费负责安装及调试工作,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23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