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发扬
林发扬,男,现年47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国家二级法官,曾任运粮湖农场针织厂书记、厂长,农场党政办干事,经济师,政工师,泽口法庭副庭长、党支部书记,现任市法院张金法庭庭长。
几年来,他始终把"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作为自己的第一追求。他坚持"调判结合",一方面以他司法为民的热情和高超的调解艺术,化解了大量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同时,他又坚持潜心钻研法学理论,勤于思考,善于总结,不断丰富审判经验,努力提高辩法析理能力,让双方当事人胜败皆明,做到"调得和谐,判得公正",达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他根据自己的司法实践,先后撰写了《如何确定民事调解书的生效方式》、《外出夫妻离婚难的原因与对策》、《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的审判难点》《道路交通事故案中先行支付费用的处理》等审判理论和宣传文章100多篇,并在《光明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等国家级媒体发表,解决了司法实践中诸多让人困惑的司法难题。他撰写的《用心追寻调解的魅力》获最高人民法院"调解技能和调解艺术"全国征文优秀奖。被大家誉为"专家型"的乡村法官。
几年来,他审理民商等各类案件600余件,调解撤诉率高达80%以上。通过非诉方式案外化解纠纷860件。年平均结案率100%,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案件质量评查合格率100%,无一改判案件,无一上访案件。他制作的裁判文书多次被潜江法院和汉江中院被评为"优秀裁判文书"。几年来,无论是在泽口法庭全面负责,还是在张金法庭担任庭长,他都能一尘不染、一丝不苟、本分做人、勤奋做事,带领全庭干警公正司法,热情服务,实现了"当事人零上访、案件质量零错误、队伍建设零违纪、法庭管理零事故"的"四零目标"。他所在的庭曾被省高院评为优秀法庭,并荣立集体二等功,被汉江中院评为先进单位。他本人也先后被省高院授予"全省司法调解能手",被汉江中院评为调研宣传先进个人,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十佳政法干警"和"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等国家级媒体先后十多次对他司法为民的先进事迹予以了宣传报道。
身为农民的儿子,林发扬比一般人更具有一颗爱民之心。群众利益无小事,无论案件大小,无论贫富贵贱,他都会让当事人同样感受到公正和温暖,使群众的诉求能得到及时回应。
2008年2月18日,新年的天气依然寒冷,一位80高龄的老人却衣着单薄,步履艰难来到泽口法庭状告自己的亲生儿子。大年初四儿子把自己打伤,拿走了自己的工资卡和医保卡,当时还向110报了警。事后,老人去市里告状,但他年纪太大,没有车敢载他,他只好请法庭给自己做主。老人边说边撩起被打得青紫的小腿,表示一定要告到儿子坐牢,并要拿回自己的东西。他看到老人身体状况很差,连说话都气喘吁吁,如果按正常的诉讼程序,老人根本没法打这场官司,于是,他便扶着老人下了台阶,让老人先回家。他想此事如果通过非诉方式案外解决,可能更利于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于是,他给老人儿子做工作。但事情并非想象那么简单。14年前,老人与妻子离了婚,子女们都觉得父亲对不起母亲,多次做父亲的工作要其与母亲和好,但老人十分倔强,始终不愿意与前妻复婚,而执意与现在的妻子一起生活。现在,前妻年事已高,一个人孤苦伶仃生活,子女们为母亲愤愤不平,便和父亲发生了冲突。老人的儿子表示,如果父亲不同意和母亲生活,就别想拿回工资卡和医保卡。他多次做三个子女的工作,给他们耐心讲解法律和道理,用骨肉亲情化解矛盾,同时,他又到老人儿子的所在单位和其上级单位通报情况,请他们协助做老人儿子的工作。经过反复细致的思想工作,老人儿子表示不再干涉老人的婚姻和生活,并将老人的工资卡和医保卡还给了老人。老人单位的一位领导感激地对他说:"你真的象电影里的法官一样热心为民,你为我们单位解决一桩难事,你就是我们潜江的宋鱼水啊"。
2009年,他调张金法庭工作不到两个月,就碰到了一起历经多级、多次上访,让当事人身心疲惫10年之久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事情是这样的:1993年11月13日,潜江市某乡卫生院与某乡建筑工程公司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一份,合同约定某乡建筑工程公司为某乡卫生院修建门诊大楼,预算造价人民币38万元,其中某乡卫生院拨款人民币20万元,某乡建筑工程公司垫付人民币18万元。1998年12月20日,某乡建筑工程公司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蔡某,并得到某乡卫生院的认可。2001年3月,某乡卫生院与潜江市某镇卫生院合并,其对外的债权、债务均由某镇卫生院承受。双方因工程款垫付与结算发生争议。蔡某于2007年7月,找当地司法所协商解决问题未果,便分别到镇政府、市卫生局、市委、市政府上访。由于该案年长月久,单位合并,人事变动,当时的负责人已经去世,纠纷未能得到妥善解决。无奈之下,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某镇卫生院支付工程款、利息和违约金23万余元。2009年8月10日,他接受该案后,认真分析了该案的情况,积极采用多元化调解方式,通过请当事人的好友借助调解、请司法员委托调解、请代理人协助调解、请镇领导行政调解、由法官司法调解,多管齐下,法、理、情、案四结合,帮助当事人解开心结。9月24日,在他的努力下,终于使该案以调解结案,并当庭履行。当事人拉着他的手,感激地说:"你解开了我们10年的心结,谢谢你了。"
林发扬还十分注重加大对历年积案的执行,服务企业发展。2010年,在执行江汉油田三机厂与襄樊建安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他亲自带队奔赴襄樊,苦干、实干加巧干,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干扰,据理力争,成功执行案款30多万元,一件长达6年的积案终于全部执结,为本市企业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几年来,他为企业执行到位金额达600多万元。
在实施大调解工程中,林发扬始终坚持以理服人,真情感人。用法官的主动换当事人的心动,用司法的能动换当事人的感动。用群众听得懂、信得过、能接受的方式和语言去司法。做到"宣讲法律有耐心,排忧解难有诚心,化解矛盾有恒心,评判是非有公心"。力争做到案结事了,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让法庭成为化解涉诉纠纷的第一道防线。
2009年,他调张金人民法庭主持工作,遇到的第一个涉法维稳案件就是个执行死结。龙湾镇68岁的黄某帮邻居况某整理树枝时摔死。双方因赔偿发生争议而对簿公堂。7名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但被执行人况某已72岁高龄,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其他生活来源,属无执行能力的对象。按程序本案依法可中止执行,但双方矛盾激化多次发生吵打,将单位的玻璃砸碎,并到市里上访告状。为了防止影响和谐司法的恶性事件发生,他先后50余次与分别居住在泽口、潜江、龙湾的10多名当事人及亲属谈心,白天工作忙没有时间,他就利用夜晚时间和当事人及亲属电话谈心,有时一聊就是两个多小时。他的耐心、细心、诚心感动了当事人。经过10个多月的不懈努力,终于促使双方相互让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由况某的子女替母亲履行了赔偿义务。一起依法难以执行纠纷,终于案结事了。
2010年7月19日,浩口镇陈某等6人合伙组成的吊板队为朱某的在建楼房吊预制板,黄某和胡某双双坠楼先后死亡。黄某的家人找市委、市政府上访。由于分歧过大,过激的当事人便将调解人员围困在司法所内,不让离开。张金法庭根据市院指定,审理此案。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由于原、被告亲属的参与,双方再次发生冲突。陈某70多岁的老父亲因想不开,于2011年春节大年初三上吊自尽。一案引发三条人命,当事人及亲属的冲动,把他推到了矛盾的风口浪尖。
稳定压倒一切。他迅速调整思路,先不急于划责任、谈赔偿,要解法结,先解心结。一是促膝谈心。他带领全庭干警深入到每家每户。当事人不理睬,认为与自己无关,有的当事看到警车就掉头绕道走开。他没有气馁,白天找不到人,就夜晚上门,第一天找不到人,就第二天再找。二是倾听引导。让每个当事人讲出自己的想法和苦衷,正确的想法予以肯定,错误的想法予以引导。他通过辩法断理,打比方,利用当事人身边发生的案件,以案说法。比较判决与调解的利弊,通过换位思考,使当事人从对抗到对话。三是借力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他发现原告黄发军的姑爷杨维兵和伯伯何楚玉为人正直,通情达理,就借力调解。
他的真诚让死者黄某90多岁的老母亲深受感动,老年丧子的她不但没有怨恨,反过来帮法官做儿媳的工作。原告黄春香想到法官办案子不辞劳苦,蹲田间地头在腿上作笔录,在挖掘机轰隆声和飞扬的尘土中做工作,在深夜十点钟还深一脚浅一脚寻找当事人,也慢慢开始从悲伤走向理智,终于在第8份调解笔录上签上了自己名字,该案终于调解结案。2011年1月,当事人给他送了一面锦旗"热心为民,秉公执法"。
几年来,他通过调解化解诉讼与非诉纠纷800多件,一些疑难案件,如人大代表监督案、新闻媒体关注案、群体上访涉诉案,他都通过调解一一化解。为保持辖区的社会稳定和预防辖区的涉法上访起到"活血化瘀"的作用,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庭,从源头上化解涉法上访。
公正的审判需要法官具备较高的司法能力,不仅要熟悉法律条款,更要读懂法律条款背后的立法精神。为了适应审判要求,他潜心钻研审判理论。他从不回避问题,从不绕开矛盾,善于关注热点,勇于面对难点,主动寻找盲点,善于在"本院认为"上下功夫,做到辩法析理,让当事人赢得清楚输得明白,力争把每件案子都打造成铁案。
他曾审理了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农民王某患风湿性心脏病,但被告保险公司认为该心脏病超出了合同的约定范围,合同约定的心脏病仅指心肌梗塞。当时乃至现在,仍有法院对同类案件,仅仅根据合同的约定来判决原告败诉。他认真分析了双方争议的焦点,他认为心脏病和心肌梗塞是从属关系,而非等同关系,被告人寿保险公司实际上是通过对心脏病的缩小解释而偷换概念,把"心脏病"与"心肌梗塞"两个概念等同起来,用心脏病等于心肌梗塞在欺诈投保人,以达到投保人为"心脏病"投保,保险公司只对"心肌梗塞"赔付之目的。而王某只是一个普通农工,她不具备保险专业知识和经验,她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地位是不对等的。因此,根据"不利解释规则",对于"心脏病(心肌梗塞)"应理解为心脏病包括心肌梗塞,不应理解为心脏病仅指心肌梗塞。如此,方能体现对弱者的保护和双方利益的平衡。于是他大胆地以民法的诚信原则和格式合同条款的不利解释原则判决原告胜诉,并以《保险公司应为王女士心脏病买单》为题撰写调研文章,进行判后答疑。该文在人民法院报"案例指导"专栏发表后,在社会上引起反响,中外民商裁判网等十多家网站纷纷予以转载,中国政法大学还将该文作为在职研究生班的学习讲义编入教材。河南省义马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工委的领导、广东省荟新区法院的法官、河北省唐山市的读者也纷纷打来电话,支持他的裁判理念。该案的判决书也分别在潜江法院和汉江中院获优秀裁判文书奖。该案的判决让人民群众深深感受到了公正的魅力、法治的力量。
林发扬还把与当事人沟通作为帮当事人化解心结,服判息诉的重要手段,坚持开展判前说理,判后答疑。为当事人讲解法律。特别是对于败诉的当事人,必须认真解答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的采信、判决的理由方面存在的疑惑,分析败诉的原因,促进当事人对判决的理解,让当事人赢得清清楚楚、输得明明白白,减少当事人盲目上诉、上访,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
2011年,张金法庭审结各类民商案件和司法确认案件455件无一上诉,服判率达100%。达到了案结事了、和谐司法的社会效果。
张金法庭仅有3名法官,却担负着张金镇、龙湾镇、运粮湖和西大垸四地的民商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的审判与执行。从食堂管理到车辆管理,从队伍管理到案件管理,从案件的立案审判到案件的生效执行,事无巨细庭长都要事必躬亲,法庭就是一个浓缩的法院。林发扬说:"吃苦耐劳、无私奉献"是一个基层法庭庭长必备的素质。几年来,他始终以工作为重,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妻子做手术岳母照顾,儿子做手术妻子承包,父亲做手术姐妹分担,自家装修新房姐夫帮忙,他没有因此请过一天假。几年来他没休息过一天年休假。2009年,他儿子考上大学,正赶上他调张金法庭负责,没空送儿子。儿子虽然18岁,但在父母的眼里还是个孩子,儿子连沙市都没单独去过,一下子只身独闯大上海,说不担心那是假的。当儿子乘座的列车飞离他视线的那一刹那,他的眼泪刷得夺眶而出。他儿子今年已经大四了,他没有接送过儿子一次。对于儿子他也许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对于妻子他也许不是一个称职的丈夫,对于父亲他也许不是一个孝顺的儿子,但对于人民群众他却是一个优秀的法官。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张金镇政法委书记李明月同志曾经这样评价他:"林发扬同志到张金法庭工作是张金人民的福气"。而他却说:"我能到生我养我的家乡工作是我的荣幸,张金是我的根、运粮湖是我的家,潜江的繁荣是我们潜江儿女一生的牵挂"。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把权力放到阳光下运行,始终置于规范的监督之中,法庭的各项工作才会焕发出更大生命力,审判权、执行权才会得到正确行使。林发扬通过随案发放廉洁监督卡,提高人民陪审员案件参审率、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和参与执行工作等一系列措施,让当事人真正成为人民法院司法廉洁的监督员,把法庭各项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中。
2011年,一个当事人经人介绍去给一家企业砍树,结果不小心树把腿砸断了,企业老板认为自己并没有请他而拒绝赔偿。当事人担心打不赢官司,托林发扬表舅送来烟酒,他告诉表舅:"如果当事人本来应该败诉,烟酒送了也是白送;如果当事人本来应该胜诉,我收了他的烟酒,他会认为胜诉是烟酒起了作用,就看不到法律的公正"。于是让表舅把东西退给当事人。后来通过他讲解法律,企业老板没等开庭就主动把钱赔给当事人。
2012年春节前,有个当事人状告他老家的村干部,这个村干部和他弟弟同班同学,并且对他的父母也多有照顾。原告虽然不知道这层关系,但还是担心他们本乡本土会偏袒,用信封装了几百钱给他,他把钱退给当事人,说你多虑了。春节前他依法冻结了村干部的银行存款。村干部迅速还清了3万元本金,利息达成了调解协议。有人说他太不讲感情了,他说:"要讲感情,先讲规矩。法律的生命就在于公正。我守住了公正的底线,就是对人民群众最深的感情"。
几年来,他拒绝当事人送礼十多次,拒绝当事人吃请上百次,坚持做到权力面前不低头、金钱面前不伸手、亲情面前不动摇。奉行慎独慎行的准则,秉公办案,清廉若水。
他以对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的赤子情怀,演绎着一曲新时期"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公平正义之歌,他用自己的智慧和勤奋,将法治的天平擦拭得熠熠生辉!